交了13.5万、退保只给5.7万,泰康人寿被投诉收益与宣传不符
近日,1031大家帮接到市民张先生投诉,九年前,他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一份名为鑫享人生年金保险,本想是给身患先天疾病的孩子一个长期的保障,但是没想到保险收益与当时的承诺相差甚远。
根据张先生的讲述,2016年年底他经过泰康人寿业务员的介绍,在一个展会的泰康人寿宣传摊位上购买了这份鑫享人生年金保险,工作人员说这份保险属于分红型,每年缴费一万五千元,15年后就可以每年领取相等金额的收益。
张先生:他们正好年底搞什么会,业务员领着我去的,跟我说保险交多少钱,15年以后就能每年领多少钱,一直可以领到99岁。当时对方还说孩子结婚的时候可以有一笔钱,上大学的时候有一笔钱。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最初是想给先天耳聋的孩子买一份医疗保险,业务员说以张先生孩子的身体条件单独的医疗险购买不了,必须与这份分红型保险一起购买才行。
张先生:我想给孩子买个医疗保险,他说你必须得买这个保险才能买医疗保险。我孩子患有先天性疾病,他说不能买,说得挂靠这个保险才能给你买医疗保险。我说只要是能买到医疗保险,买个这种分红型的保险也可以,也算给孩子一个存钱的东西。
按照合同约定,张先生九年时间共缴费十三万五千元,今年,偶然在网络上张先生了解到这款保险爆雷投诉,他赶紧联系业务员也核实相关情况。
张先生:他给我算一年才领三四千块钱,孩子到八九十岁才能领出本金。

截至记者发稿时,还未接到泰康人寿反馈,对于此事济南交广维权记者团将继续关注。(作者:济南交通广播)
Fintecdaily.com认为,泰康这起投诉的核心是销售时把医疗险资格与分红年金捆绑,收益话术按理想演示、合同按保守现金价值兑现,九年后落差必然显露。先天疾病拒保医疗、必须挂靠分红产品,属于典型搭售路径,客户为保障被迫接受长期储蓄型合约。展会场景缩短了冷静比较时间,演示利益与条款责任不对齐时,投诉会在缴费中后期集中爆发。分红实现率与领取节奏若未在投保时用同一口径讲清,事后争议难以用一句流程合规了结。缺乏双录的旧单只能靠协商与调解,新单则必须把关键限制与领取条件说到可核对。保障需求被储蓄产品绑架,信任损耗比单笔退保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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