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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银行:董事长刘彦和董事会均超期履职涉违规,向被执行人贷款

风险控制方面,遂宁银行同样存在漏洞,向被执行人发放贷款直接反映出其信贷审批流程不严格、风控管理不到位,给资产质量带来潜在隐患。
遂宁银行:董事长刘彦和董事会均超期履职涉违规,向被执行人贷款

近年来,四川区域城商行股权优化整合浪潮持续推进,多家城商行通过股权更迭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国有资本引领。作为立足四川遂宁、服务区域经济的城市商业银行遂宁银行也顺势完成了重大股权调整,实现了国有资本的绝对控股。

根据四川金融监管局2025年8月底发布《关于遂宁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同意遂宁市财政局受让该行10户民营股东持有的股权,受让完成后,遂宁市财政局的持股比例提升至66.39%,该行国有股份占比也大幅攀升至86.54%,实现了从混合所有制主导到国有绝对控股的转变,大大提升了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从业绩表现来看,遂宁银行近年来也保持着增长态势,展现出较强的区域竞争力。2024年,遂宁银行实现营收达到31.33亿元,同比增长7.79%;实现净利润13.88亿元,同比增长8.59%。

然而,遂宁银行在业绩增长的同时,内部治理不规范、风控体系不完善等短板日益突出,与国有控股背景下的合规要求、监管标准存在明显差距。

董事会和董事长均超期履职,独董不足法定人数

原中国银保监会2019年12月下发的《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于在业务运营、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各级管理层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和重点业务岗位员工,应明确轮岗期限、轮岗方式等要求,严格实行轮岗。其中,轮岗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

根据公开信息,刘彦自2013年7月起担任遂宁银行董事长,截至2026年3月,任职时间已接近13年,远超监管部门关于银行高级管理人员7年轮岗的要求。至于刘彦是否寻求任职回避豁免,目前暂无公开信息可以佐证。

除董事长任职超期外,遂宁银行董事会换届也存在严重违规情况。该行第四届董事会于2019年7月正式成立,截至2026年3月,该行第四届董事会的任职时间已接近7年,远超《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董事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的明确要求,属于典型的超期履职。

遂宁银行2026年2月12日发布的一份公告,也佐证了该行第四届董事会仍在履职。这份公告的主题是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明确提到“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相关贷款议案。

值得注意的是,遂宁银行董事会超期换届的问题并非个例,其第三届董事会也存在同样的超期履职情况。该行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3月成立,直到2019年7月才换届,服役时间超过了5年。

董事会作为银行经营决策的核心机构,长期超期履职会导致决策效率下降、履职责任模糊,激励约束机制失效,进而影响银行的经营决策科学性和风险管控能力,这与国有控股后应强化治理规范的要求背道而驰。

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要求,也是遂宁银行的一大不足。2024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遂宁银行一共拥有10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截至2023年末,遂宁银行拥有11名董事,独立董事也是3名,更早的2022年也是如此。

2021年颁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明确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比少于三分之一的,在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该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职,因丧失独立性而辞职和被罢免的除外。很显然,遂宁银行并没有满足监管规定。

独立董事不足法定人数的背后,是遂宁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严重失效。从监管逻辑来看,这是触及公司治理核心框架的基础性问题,反映出该行在内部治理规则执行上的随意性。

向被执行人贷款,对关联方授信余额占比涨幅快

风险控制方面,遂宁银行同样存在漏洞,向被执行人发放贷款直接反映出其信贷审批流程不严格、风控管理不到位,给资产质量带来潜在隐患。

根据遂宁银行2026年2月12日发布的公告,该行向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05亿元,采用受托支付方式,期限12 个月,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交易后,遂宁银行给予该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 2.05亿元,占 2025 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2.03%。

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位于四川省遂宁市,是一家以从事公共设施管理业为主的企业。射洪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该公司的最大股东,同时是遂宁银行的股东,所以被纳入该行关联管理。

然而,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在2025年12月27日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9200元,执行法院为射洪市人民法院((2025)川0981执2816号)。也就是说,遂宁银行在宣布发放贷款的时候,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是被执行人。

作为金融机构,向被执行人发放大额流动资金贷款,违背了信贷风险管控的基本要求,说明该行在信贷审批环节未严格核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偿债能力及法律状态,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环节存在明显疏漏,风控体系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尽管被执行金额只有不到1万元,依旧能够说明遂宁银行的相关工作存在不足。

过去几年,遂宁银行对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占比也大幅提升。年报显示,该行2023年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 8.31 亿元,占资本净额的 8.91%。

到了2024年,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达到了 41.1 亿元,占资本净额的 37.55%,2025年三季度末进一步升高至38.01%。

不到2年时间,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占比翻了几倍,虽然符合监管规定,但这样的增长速度确实太快。不过,2025年第四季度占比有所回落,为31.84%。

总的来说,对于完成国有控股后的遂宁银行而言,业绩增长固然重要,但规范内部治理、完善风控体系才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此次国有资本的注入,为该行弥补治理短板、强化风控能力提供了良好契机。

Fintecdaily.com 认为,董事长刘彦任职近13年、第四届董事会超期服役近4年,这种极其罕见的“长效履职”严重违背了银保监会关于7年轮岗及3年换届的强制性规定。当决策层长期处于“静止状态”,不仅会导致权力监督失效,更反映出该行在国资入主后,组织架构调整滞后于股权变更。独立董事比例不足三分之一,进一步折射出其“三会一层”运行的随意性。向已列为被执行人的企业发放过亿元贷款,且关联方授信余额占比在两年内从8.91%飙升至37.55%,说明其信贷审贷分离机制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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