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价8.5万,车损险保额14万,车主质疑人寿财险超额投保
近日,车主黄先生向大河报邻妹妹反映,2023年11月,他花8.5万余元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其中交税9870.80元。同时,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财险商丘支公司”)支付了6296.49元购买了保险,但后来一查,保险保额显示14万元。2024年5月起,黄先生一直向保险公司讨要说法,目前虽合同已经解除,保险公司退保3540.13元,但超额的保费一直未退还。
对此,人寿财险商丘支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受访时表示,投保时客户未提供购车发票,投保单、实名缴费授权书等均有客户签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处理意见书显示(以下简称“商丘监管分局”):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监管谈话,要求其进行排查并内部问责。
反映:车损险保额高于发票价,
人寿财险商丘支公司超额投保?
黄先生今年26岁,目前在江苏工作,老家在商丘。
黄先生介绍,2023年11月份,他在山东济南一家公司找了个工作,贷款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随后,公司为他车辆购买了保险。“我是通过老板发来的二维码扫码支付6296.49元,在人寿财险商丘支公司购买的商业保险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
“当时我只是扫码签字,并未仔细查看相关保单。”黄先生表示,直到后来他才发现电子保单在车损险保额一栏却写着14万元。车损险保额明显高于发票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

黄先生说,他把此事反映给了保险公司,目前虽然合同已经解除,也退还了部分保费,但人寿财险商丘支公司还应退还超额的保费。对于黄先生的诉求,“保险公司解释说,是系统自动估值,不是人为调高,拒绝处理我的诉求。但是,即使是系统估值出错,保险公司也有承保审核纠正的义务,不能将系统错误转嫁给我们承担损失。 ”
黄先生告诉记者,他从2024年5月份开始反映问题,至今未解决。他的诉求是,除了对方退还超额的保费,还要求人寿财险向他道歉,并通报内部处理结果。
保险公司:投保时未提供购车发票,
保险单合同已解除
2025年4月3日,人寿财险商丘支公司给黄先生的一份投诉处理意见告知单显示,经系统核查,该车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黄先生,投保单、实名缴费授权书、商业险免责事项声明书、商业险提示说明书,均有客户签字。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20年9月19日起实行的实名认证要求,该车险保费必须由本人缴费,可以确认客户本人对此知情,不存在隐瞒事实等情况。
在承保时,因投保时未向人寿财险商丘支公司提供购车发票,公司根据车辆合格证等信息在中保信系统里确认车辆市场公允价值,并将投保险种、保额、保费、保期发送给客户,客户并未提出任何异议,随后正常扫码实名认证支付后完成出单。
8月13日下午,人寿财险商丘支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联系记者表示,投保人黄先生的购车发票是投保完成次日才取得,投保阶段,保险公司与黄先生本人均未见到该发票。
涉事保单保险期限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月31日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公司按照实际承保时长扣减对应保费,交强险不予退保,现已退还保费3540.13元,称该处理流程不存在违规。

针对保额定价争议,该工作人员解释,保额参考第三方平台查询的车辆价格,该平台价格处于合理区间,不存在估值虚高或偏低的情形。
上述工作人员还提到,黄先生所购车辆为新能源汽车,享受国家补贴,发票显示金额是补贴之后的购车价格,并不能等同于车辆市场价值。
监管部门:已约谈保险公司高管,
要求排查并内部问责
记者查询发现,早在今年3月份,大河报就曾接到过针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类似的投诉。安阳一市民反映在该公司办理购车保险,发票车价7.7万元,车损险却估值12万元,经大河报报道后,最终,当事业务员退还了相关费用。
那么,像这种情况并非个案,以后工作中该如何规避?8月13日下午,记者赶到了位于郑州黑朱庄路附近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记录相关问题后表示,回去找具体负责的部门了解一下情况,再给记者回复。截至14日发稿,记者一直未收到上述公司回复。
商丘监管分局2025年9月29日出具的处理意见书显示,经查,人寿财险商丘支公司出单时通过第三方律商联讯公司系统车型库查询该车型参考价14万。人寿财险商丘支公司未按其内部规定进行承保,该分局2025年8月对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监管谈话,要求其进行排查并内部问责。

天眼查APP显示,人寿财险商丘支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司法案件5285件,189个历史被执行人,2023年9月15日,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商丘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记者输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搜索黑猫投诉平台发现,共有143条投诉。最近发布的几条主要反映问题是中国人寿财险专项服务,“理赔拖延、拒赔等”。(作者:大河报)
Fintecdaily.com认为,人寿财险商丘支公司按第三方系统估值14万元承保车损险,而购车发票价约8.5万元,超值部分按保险法无效。新能源车发票价含补贴,与市场公允价值存在差异,但承保时未核验发票即出单,违反内部规定。监管已约谈高管并要求排查问责。车险保额核定依赖外部数据库时,仍需交叉验证实际交易价格,尤其补贴车型。类似超保额投保易引发退保纠纷与信任损耗。保险公司应在出单环节强化发票核验与客户确认,避免将系统估值误差转嫁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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