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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静300亿骗局余震!云南信托诉湘财证券,3.43 亿连带责任重审交锋!

此次重审,云南信托提出了两大核心诉求变更,让湘财证券的赔付风险陡然升级。其一,将诉讼案由从“民事信托纠纷” 变更为 “侵权责任纠纷”,把湘财证券的责任从合同违约转为直接权益侵害。其二,放弃此前的补充责任主张,直接要求湘财证券对3.43 亿元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罗静300亿骗局余震!云南信托诉湘财证券,3.43 亿连带责任重审交锋!
Photo by Shamin Haky / Unsplash

2 月 24 日,湘财股份发布公告,旗下子公司湘财证券收到昆明中院重审一审应诉通知书。其与云南信托、广东中诚实业的 3.43 亿元债务纠纷,正式进入重审一审程序。

这起标的超3 亿的金融纠纷,并非简单民事案件,而是六年前罗静 “承兴系” 300 亿供应链金融诈骗案的持续余震。

如今,云南信托与湘财证券从骗局受害方,变成法庭上的诉讼双方,3.43 亿连带责任的认定,成为双方交锋的核心。

01案由生变:从补充责任到全额连带,湘财证券风险升级

2024 年 12 月,昆明中院曾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中诚公司向云南信托支付 3.43 亿元回购价款及利息。

湘财证券彼时被判对该债务承担56% 的补充责任,这一结果遭到湘财证券的坚决上诉。

2025 年 7 月,云南高院作出裁定,以 “一审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为由,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法院同时退回了湘财证券预交的118 万余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为案件重审埋下关键伏笔。

此次重审,云南信托提出了两大核心诉求变更,让湘财证券的赔付风险陡然升级。

其一,将诉讼案由从“民事信托纠纷” 变更为 “侵权责任纠纷”,把湘财证券的责任从合同违约转为直接权益侵害。

其二,放弃此前的补充责任主张,直接要求湘财证券对3.43 亿元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由与诉求的双重变化,意味着举证责任、赔偿认定规则均发生改变,湘财证券面临的财务冲击或将远超此前预期。

截至公告披露,湘财证券已基于一审判决,按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2.33 亿元预计负债,案件尚未开庭,结果仍存巨大不确定性。

02祸起罗静:300 亿骗局的操盘手法与致命后果

这场金融纠纷的源头,始终绕不开2019 年曝光的罗静 “承兴系” 诈骗案。

这位曾被冠以“商界木兰” 的女企业家,在 2015 年 2 月至 2019 年 6 月间,编织了一场涉案超 300 亿元的供应链金融骗局。

罗静实际控制中诚公司、承兴公司等“承兴系” 企业,利用与苏宁等大型电商平台的供应链背景,虚构应收账款债权。

其团伙私刻平台印章、伪造购销合同,甚至冒充平台员工面签合同、搭建假冒供应商系统,让骗局极具迷惑性。

为掩盖谎言,他们还买通快递员拦截债权转让材料,加盖虚假印章后回寄,手段堪称恶劣。

2019 年 7 月罗静被刑事拘留,骗局正式曝光;2024 年 1 月,上海高院二审维持原判,罗静获无期徒刑,其妹妹罗岚获刑十七年六个月。

截至案发,“承兴系” 共骗取超 300 亿元资金,实际造成各机构损失 80 余亿元,其中云南信托损失 15 亿余元,湘财证券损失 9 亿余元。

两大金融机构本是骗局受害方,却因后续产品代销的责任认定反目,引发了这场持续数年的民事诉讼。

03责任博弈:湘财证券申辩与监管层的早有定论

在这场诉讼中,湘财证券的角色定位成为责任认定的关键,双方各执一词、激烈博弈。

湘财证券始终坚称自身也是诈骗案受害方,刑事判决并未认定其及工作人员参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湘财证券指出,在过往该款信托产品的投资者诉讼中,其均以胜诉告终,法院认可其已履行代销机构的法定义务。

针对2024 年 12 月上交所下发监管函,指控其 “为融资方借新还旧提供帮助”,湘财证券也予以坚决否认。

其仅承认与中诚公司签订的财务顾问协议为框架性约定,并未实质性提供过财务顾问服务,却也因此引发财顾费是否为变相代销费的质疑。

但监管层面,早已对湘财证券的违规行为作出定论。

2020 年 8 月,湖南证监局对其开出罚单,指出其存在资产管理业务尽调不审慎、代销业务内部管理不规范、未充分揭示产品风险等多项违规,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一位法律人士表示,此前第一次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未流出,仅有判决结果。但根据已有信息,一审法院判案逻辑或许也正基于此:即便湘财证券未参与诈骗,但其代销环节的合规漏洞,仍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04多方受损:投资者维权六年,至今无实质性进展

罗静300 亿骗局的受害者,远不止湘财证券和云南信托两大机构,普通投资者的维权困境,更显无奈。

作为涉案信托产品的发行人,云南信托因骗局导致多款产品无法如期兑付,投资者案发后便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管理不当责任。

但这场维权之路异常漫长,案件因牵扯刑事诈骗,民事审理屡屡搁置,金融机构间的责任界定也让投资者举证困难。

截至2026 年 2 月,云南信托的投资者针对该事件的诉讼已拖曳六年,至今仍无任何实质性进展,成为该案背后最令人唏嘘的痛点。

而湘财证券的经营,也因该案受到显著冲击。2024 年湘财证券归母净利润 2.43 亿元,2.33 亿元的预计负债计提,几乎吞噬了其全年利润。

尽管2025 年其未经审计净利润同比增长 157% 至 5.53 亿元,但若重审被判承担连带责任,其业绩将再度遭受重创。

从2019 年骗局曝光到 2026 年案件重审,罗静案的余震已持续六年。

这场云南信托与湘财证券的3.43 亿连带责任交锋,不仅是两家机构的法律博弈,更再次拷问金融中介的勤勉尽责边界。

同时也让行业意识到,金融产品发行、代销环节的任何合规松懈,最终都将引发连锁的法律与财务风险,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更成为亟待解决的行业课题。(作者:资管有道)

Fintecdaily.com认为,云南信托将案由从“合同违约”升级为“侵权责任”,直接要求湘财证券承担全额连带责任。这一步把代销机构的“通道责任”推向了“实质审查义务”,远超此前56%补充责任的范畴。湘财证券已谨慎计提2.33亿元预计负债,几乎吞噬2024年全年净利润。若重审改判连带,其2025年已实现的高增长业绩将面临严重倒挂。

此案的警示意义远超个案。罗静案中,湘财证券确实是受害方,但监管早已认定其在尽调、风险揭示、内部管控上存在多处失职。代销机构“只卖不管”的传统逻辑,在穿透式监管和司法实质审查趋势下正被彻底打破。金融机构一旦在产品前端松动,后端就必须为历史风险买单——这正是当前券商、信托、资管行业共同面临的“代销后遗症”。

更令人唏嘘的是普通投资者。六年过去,刑事判决早已落锤,民事追偿却仍陷僵局。金融机构间的责任拉锯,最终伤害的仍是底层委托人。这再次证明:在金融诈骗案的余波中,真正的“1+1>2”从来不是规模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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