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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童保险服务:从未授权“大同保险经纪”使用公司品牌标识

保险中介市场的品牌之争再次触及监管禁区。
大童保险服务:从未授权“大同保险经纪”使用公司品牌标识
Photo by Gabrielle Henderson / Unsplash

保险中介市场的品牌之争再次触及监管禁区。1月28日,国内首家持牌保险销售服务机构大童保险发布官方声明,明确其与“大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下称“大同经纪”)无任何授权或业务往来。这场看似简单的“撞名”风波,背后实则指向了保险中介行业长期存在的无形资产侵权与业务结算合规性红线。

大童保险此次急于撇清关系,与其在2026年1月频繁接到的监管罚单不无关系。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信息,大童保险深圳分公司与江西分公司在1月中旬接连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处以合计65万元罚款。在监管“双罚制”趋严、且大童保险正在推进数字化转型的节点上,任何外部“挂靠”导致的合规风险,都可能触发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减值与法律风险拨备。

而涉事的“大同经纪”并非行业新面孔,其底色难言清白。根据天眼查及监管历史记录,大同经纪(原湖北大同保险经纪)曾多次因违规展业受罚。2019年,该公司因虚列2.4万元汽车费用用于业务招待、委托155名无执业资格人员开展业务并计提198.67万元佣金,被湖北银保监局责令改正。此类行为在会计科目上涉及典型的“财务数据不真实”与“成本虚增”。

从股权结构上看,大童保险自2021年引入德弘资本等私募股权巨头后,治理结构已向国际标准靠拢;而大同经纪的股权穿透后,其背景与大童保险完全隔绝。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大同经纪未经许可使用近似标识,已构成商标侵权。更深层的风险在于,若中介机构利用模糊标识进行交叉展业,极易在利息收入冲销、坏账计提不足以及保费代收代付环节产生黑洞,从而触动《保险法》中关于“欺骗投保人”的红线。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大童保险此次的强硬表态,实为资产保全的自救之举。在2026年金融监管全面“长牙带刺”的背景下,清理品牌授权、隔离违规关联,已成为持牌机构在财务合规与声誉管理上的生存基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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